为了保证认证机构的公正性,2003年4月成立了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2012年更名为铁路产品认证公正性管理委员会;2018年更名为认证公正性管理委员会,委员由来自铁路及城轨领域的政府、用户、科研、设计、制造及检验检测单位等各方代表组成,对CRCC认证过程的公正性进行监督。
通过管理体系认证的持证人可在产品包装上或附带信息中声明获证客户的管理体系通过认证。管理体系认证标志不应用于产品或产品包装之上,或以任何其他可解释为表示产品符合性的方式使用,亦不应用于实验室检测、校准或检验的报告或证书中。CRCC管理体系认证标志使用须知见《管理体系认证合同书》。
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规定换证。 产品认证证书 1.使用新的商标名称; 2.持证人名称变更; 3. 地址变更; 4.产品型号、规格变更; 5.认证标准和技术要求变更; 6.其它涉及证书信息的变更。
CRCC设有综合业务部、机车车辆事业部、基础设施事业部、电务供电事业部、城轨认证事业部(测试评估部)、申诉监理部、合作发展部、办公室、财务部、技管室、科管部和机车车辆、接触网、通信信号、铁道建筑、金属化学、运输包装等检验站等部门和深圳公司。